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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/3/17 8:41:00

   动物检疫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、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防线。随着新型农业经营形态的涌现和国际贸易的深化,动物检疫执法工作面临更多复杂挑战。

 

未经检疫动物及产品的社会危害性

       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是疫病传播的“隐形炸弹”。首先,动物疫病(如非洲猪瘟、高致病性禽流感)一旦扩散,将直接冲击畜牧业生产,造成经济损失;其次,携带人畜共患病病原的动物(如布鲁氏菌病、狂犬病)可能威胁公共卫生安全;未经检疫的肉类可能含有违禁药物残留或病原微生物,引发食品安全事件。

      农业农村部明确要求,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获未检疫动物产品时,须立即通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补检,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处理。

       这一机制有效阻断了问题产品流入市场的风险,体现了执法与检疫衔接的重要性。

 

农村地区动物屠宰与检疫的核心要求

      农村地区因屠宰分散、监管难度大,成为违法行为的“重灾区”。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及农业农村部要求,屠宰环节需严格落实以下规定:

      屠宰前必检:屠宰企业或个人需提前申报检疫,官方兽医需现场核查动物健康状况、耳标信息及运输记录,确保来源合法、无疫病风险。

      定点屠宰管理:鼓励农村地区推行集中屠宰,严禁私屠滥宰。对未取得资质的屠宰点,农业执法机构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取缔,并追溯违法产品流向。

      违法线索移交: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检疫中发现违法线索(如伪造检疫证明),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农业执法机构立案调查,形成“检执联动”闭环。

      农村地区自宰自食等客观条件不符合集中屠宰要求的,应该酌情考虑,对于偏远地区官方兽医配置不足的也应该考虑客观因素。

 

展示与互动类动物的检疫新挑战

      近年来,“萌宠乐园”“动物互动体验馆”等新兴业态兴起,这类场所的动物因频繁接触人群,检疫要求更为严格:

      入场前检疫:所有展示动物须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,跨省调运的还需附有指定通道查验记录。对犬、猫等宠物,需额外检测狂犬病抗体水平。

      动态健康监测:经营主体需建立动物健康档案,定期由官方兽医进行临床检查,发现异常立即隔离并报告。

      运输与隔离管理:动物运输需使用备案车辆,抵达后需在指定区域隔离观察至少48小时,确认无疫病症状后方可展示。

 

进口动物检疫的“国门防线”

      进口动物检疫是防范外来疫病传入的关键环节,需严格执行以下流程:

      准入审批:进口前需向海关总署申请检疫许可,确认输出国疫病状况及检疫证书有效性。

      口岸查验:入境时由海关官方兽医实施临床检查、采样检测,重点关注检疫性疫病(如口蹄疫、禽流感)。

      隔离观察:通过口岸检疫的动物需在指定隔离场停留至少30天,确认无潜伏期疫病后方可放行。

      农业农村部强调,需加强跨部门协作,联合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走私动物行为,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

 

完善协作机制,提升执法效能

      针对当前动物检疫执法中的职责交叉、信息不畅等问题,农业农村部提出六大协作机制:

      线索移交与反馈:检疫机构发现违法线索须3日内移交执法机构,执法结果定期反馈,形成双向监督。

      联合培训与会商: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统一执法标准,定期会商解决法律适用难题,如“以欺骗手段获取检疫证明”的定性。

      智慧监管赋能:推动检疫与执法系统互联,利用大数据预警运输违规、未按指定通道通行等行为,提升执法精准度。

 

结语

      动物检疫执法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职责,更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产业安全的社会责任。面对新兴业态和全球化挑战,需以协作机制为抓手,强化全链条监管,筑牢从田间到餐桌、从国门到市场的每一道防线。唯有如此,方能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与公共卫生安全的“双赢”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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